设立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审批服务规范: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设立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审批的事项审查类型,审批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数量限制,申请条件,禁止性要求,申请材料目录,办理基本流程,办结时限,审批结果,结果送达,咨询途径。办公地址和时间,流程图等,适用于经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审批的许可服务事项,服务对象是办理该项业务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2、事项审查类型: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依法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3、审批依据:
服务部门应按照以下依据向服务对象提供该项服务:《关于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服务事项的通知》《四川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
4、受理机构: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决定机构: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申请条件:
符合《关于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服务事项的通知》、《四川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等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申请材料:
(1)《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机构章程;管理制度(包括服务项目,服务承诺,监督电话,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
(5)开展业务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证书或租房合同(租赁期限不少于6个月);办公设施清单;
(6)专职工作人员具备相应能力的证明材料。
(7)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所需条件的材料,能够信息共享渠道获得,不得要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
成都市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申请范围:金牛区,成华区,锦江区,武侯区,高新区,青羊区,温江区,郫都区,双流区,新津区,新都区,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高新西区,东部新区,大邑县,蒲江县,金堂县,邛崃市,崇州市,崇州市,简阳市,彭州市,都江堰市。
原文链接:http://www.wyzy.net/com/hanshiqifu/news/itemid-804.html,转载和复制请保留此链接。
以上就是关于服务规范设立成都市经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审批指南全部的内容,关注我们,带您了解更多相关内容。
以上就是关于服务规范设立成都市经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审批指南全部的内容,关注我们,带您了解更多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