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计算机软件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通常语境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又被简称为软件著作权、计算机软著或者软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与一般作品著作权有许多不同,如一般作品著作权人被称为作者,一般是自然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被称为开l发者,一般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著作权的归属、转让等有不同于普通作品的特殊规定。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质押为担l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有权处分的财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一种具有财产属性的权利,可以作为质押的对象。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进行出质的,可以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向国l家版权局进行质权登记。
相关法律依据:
1.复l制权:软件著作权人有权对其软件进行复l制,包括制作备份副本和安装副本。
2.发行权:软件著作权人有权将其软件复l制品通过销售、出租、许可等方式进行发行。
3.展示权和表演权:软件著作权人有权在公共场所展示其软件,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软件。
4.修改权:软件著作权人有权对其软件进行修改、改编或者进行其他形式的变更。
5.翻译权:软件著作权人有权对其软件进行翻译成其他语言。
6.编译权:软件著作权人有权将其软件源代码转换为目标代码的过程,即编译。
软件著作权登记后的好处
1、可以更好的宣传自己的软件产品,可以清晰的展示此软件的著作权归属。
2、在进行软件版权贸易时,将使您的软件价值倍增。
3、 在发生软件著作权争议时,如果不经登记,著作权人很难举证说明完成的时间以及著作权人。
4、合法在我国境内经营或者销售该软件产品,并可以出版发行。
5、 可以进行软件销售的退税,减轻企业负担。
6、 在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可以作为自主研发拥有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