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重金属污染土修复设备分为两种技术路线, 一是将重金属从土壤中提取出来, 减少其在土壤中的含量, 称为提取修复; 二是降低土壤重金属的生物有效性, 抑制其进入生物链, 称为固化修复。提取修复方法主要包括物理修复、化学修复与生物修复(主要为植物提取修复)。物理、化学修复方法能够有效地去除土壤中的重金属, 且修复时间短, 但由于其对修复设备与技术的要求高, 修复成本高, 且会对土壤质量产生影响, 故其主要适用于污染严重、面积小的场地污染。为了解决这种不足,一种受污染热托附的土壤修复设备修复系统出现了,该系统采用土壤热脱附装置是由直接加热的,这种方法能耗高,并容易产生挂焦,而且容易造成二次污染。
土壤预处理系统在密闭环境内进行,主要包括密闭贮存设施(如充气大棚),筛分设施(筛分机),尾气处理系统(如活性炭吸附系统等),预处理系统产生的尾气经过尾气处理系统后达标排放。上料系统主要包括存料斗、板式喂料机、皮带计量秤、提升机,整个上料过程处于密闭环境中,避免上料过程中污染物和粉尘散发到空气中,造成二次污染。由于矿山地区污染物和污染源明确、面积大、地形较复杂、部分地区交通不便利等特点,较适宜的方式是在原地采用化学和植物修复等措施。
场地污染土修复技术的分类:
1、根据修复处理工程的位置可以分为原位修复技术与异位修复技术。
2、根据修复介质的不同,可分为污染源修复技术和地下水修复技术。这里的污染源指污染场地的污染源,包括:土壤、污泥、沉积物、非水相液体和固体废物等。
3、根据修复原理可为:物理技术、化学技术、热处理技术、生物技术、自然衰减和其它技术等。
4、根据修复方式可分为对污染源的处理技术、工程控制技术和其它技术。
5、根据污染场地修复技术运行和成本数据的充分性和可获得行,可分为成熟技术与创新技术。
污染场地土壤修复目前面临的困难有:
1、缺乏土壤环境保护与污染控制的专项法律法规,现有的土壤环境保护与污染控制相关法律规定分散且不系统,缺乏针对性,存在明显的滞后,不能满足土壤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需要。
2、土壤环境监管能力薄弱,缺乏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对土壤污染的历史和污染现状不明,土壤污染物(特别是有机污染物)的种类不清。
3、土壤环境标准体系不健全,未能完全体现我国区域性土壤背景值与类型差异,缺乏系统完善的有关污染场地调查评估标准、场地治理修复标准及技术规范等。
4、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治理资金缺乏有效保障,资金问题成为很多污染地块再开发的主要障碍。
5、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支撑能力不强,很多土壤修复技术仍停留在实验室模拟研究阶段,缺乏具体的工程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