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沉过程中,应随时掌握土层变化情况,分析和检验土的阻力与沉并重力的关系,选用有效的下沉方法,并做好下沉观测记录。沉井下沉前,应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地质资料决定是否需要增补施工勘探,为编制施工技术方案提供准确依据。沉井基础施工一般可分为早地施工、水中筑岛及浮运沉井三种。施工前应详细了解场地的地质和水文条件。水中施工应做好河流汛期、河床冲刷、通航及漂流物等调查研究,充分利用枯水季节,制订详细的施工计划及必要的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沉井下沉至设计标高时,应进行沉降观测,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可封底。经检验合格后,应及时封底。渗水量上升速度≤6mm/min时,可用浇筑普通混凝土方法封底,否则宜采用水下混凝土封底。井底下沉至设计标高2.om以上时,应放慢下沉速度,控制井内除土量和除土位置,以求沉井平稳下沉、正确就位。沉井应用范围:沉井可用作矿区的竖井,面积比较小,一般为圆形,直径在15m以内。但下沉深度却很深,一般要在100m以上,可用作上下人员、材料、产品(煤和矿石)的竖向通道,同时还可作为竖向风道之用。
应随时保持沉井正位竖直下沉,每下沉1m至少检查一次。沉井人土深度小于沉井平面小尺寸的1.5~2.0倍时,出现倾斜,应密切注意校正纠偏。沉井应用范围:沉井可作地下构筑物的外壳。由于平面尺寸可根据需要进行设计,面积可达3000~4000m2,井内空腔并不填塞,形成地下空间,可满足生产和使用的需要,有时还可作为高层建筑的基础。沉井接高前应尽量纠正前一节的倾斜,接高一节的竖向中轴线应与前一节的竖向中轴线重合。水上沉井接高时,井顶露出水面不应小于1.5m。地面上沉井接高时,井顶露出地面不应小于o.5m。接高前不得掏空刃脚,避免沉井倾斜。
沉井基础施工一般可分为早地施工、水中筑岛及浮运沉井三种。施工前应详细了解场地的地质和水文条件。水中施工应做好河流汛期、河床冲刷、通航及漂流物等调查研究,充分利用枯水季节,制订详细的施工计划及必要的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应避免因井外弃土引起对沉井结构的偏压。应注意河床因冲淤引起的土面高差,必要时可用沉井外弃土来调整。沉井下沉至设计标高后,在封底之前应检验基底的地质情况是否与设计相符。基底面应整平、无浮泥和残留物。清理干净的基底有效面积不得小于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