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类似团结湖公园出现的歌舞噪音问题,在很多城市公园和公共广场都存在,老年人喜欢在公园和广场上聚会歌舞,锻炼身心本是好事,但这些公园和广场往往被居民住宅环绕,执行的环保噪音标准是国家I类标准,昼间不能超过55分贝,夜间不能超过45分贝。但是,由于个别团队歌舞声音较大,还有个别人大声拍手喊嗓和摔鞭,周边居民住宅常常噪音超标,给居民身心带来不利影响。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相关部门面对此类噪音就束手无策,团结湖公园终的做法,是歌舞团的团长们签订公约,约定歌舞时间和播放器音量,社区居民也表示理解。其实,对文体和歌舞活动时间、音乐播放器材、可以进行的文体活动项目进行限制,是公园管理者应当做出的必要管理措施,也正在被很多公园所采用。对于不在公园管理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广场,部门和街道乡镇也可以采取此类方式,和歌舞团队签订公约,对时间和音量有所限制。这不仅是保护社区居民的健康和休息权利,也是对城镇社会秩序的有效维护。
目前噪声污染包括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商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等,而各类噪声分属不同部门监管。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赋予了环保、、交通、文化、工商等部门环境噪声监管职责,出现了交叉管理、主体不明确等状况。根据相关法律,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由主管。就拿建筑施工来说,施工单位必须经过审批并要及时告知附近群众,才被允许夜间施工,可一旦噪声超过被允许的范围,必须由行政部门处罚。可见,管理部门如此叠加,加重了监管难度,容易造成谁都管,到后谁都不愿意管的后果。
众所周知,声音无处不在,但若声音过于吵闹时,再美妙的声音也会演变成“噪音”。不知你是否有过这样的体验:吃完早餐,打开电脑,理顺一天的工作流程后,耳边却传来阵阵的汽车鸣笛声,原本收拾好的心情瞬间被打乱。随着城镇化步伐的不断加快,除了大自然的声音,马达声、喇叭声、铃声、机器声、声等早已开始侵蚀民众的生活。甚至有报告显示,噪声危害已经成为继空气污染之后,人类公共健康的第二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