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列生产或使用可燃气体、可能挥发可燃气体聚集的场所,应按规定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
1、危险化学品生产场所、仓库及中间仓;2、调油房;3、喷油房;4、丝印车间;5、涂层烘干;6、燃气锅炉间;7、加油加气间;8、间等爆气瓶间;9、其他容易形成和聚集可燃气体和可燃蒸气的场所。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必须取得国家指1定机构或其授权检验单位的计量器具制造认证、防爆性能认证和消防认证。
加强产品质量管理
在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计量管理方面,应该通过加强报警器产品质量管理确保报警装置的使用安全。针对安装和销售可燃气检测报警器的企业,需要使其出具相应的明,并且做好备案记录。在使用报警器之前,需要使装置经由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检定,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一旦装置检定不合格,则需要进行装置使用单位的整改,然后再次进行装置检定。此外,一旦发现装置生产企业存在问题,则需要取消企业经营许可证,从而全1面进行报警器产品的质量管理。
气体报警器可联动相关的联动设备如在工厂生产、储运中发生泄露,可以驱动排风、切断电源、喷淋等系统,防止发生爆1炸、火灾、事故,从而保障安全生产。经常用在化工厂,石油,燃气站,钢铁厂等使用或者产生可燃性气体的场所。被测气体的密度不同,室内探头的安装位置也应不同。被测气体密度小于空气密度时,探头应安装在距屋顶30cm外,方向向下;反之,探头应安装在距地面30cm处,1方向向上。
可燃气体报警器属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广泛应用于工业生产、石油、燃气站等领域,对保障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为了有效预防因燃气泄漏而引发的火灾和爆1炸事故隐患,确保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能够正常使用,切实保障企业生产安全,近日,杭锦旗市场监管局组织旗质计所检定人员对辖区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到期的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进行强制检定。 截止目前共检定在用可燃气体报警器400余台件,检定后的合格率达。通过对可燃气体报警器的计量检定,确保了此类计量器具的准确可靠,有效预防了事故的发生,为企业安全生产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