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恶劣的气候条件下,严禁进行拆除作业。从业人员应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进行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动火管理制度。施工作业动火时,必须履行动火审批手续,领取动火证后,方可在时间、地点作业。拆除作业要设置溜放槽,将拆除下的散碎材料顺槽溜下,较大承重材料,应用绳或起重机吊下或运走,严禁向下抛掷;
在拆除施工作业过程中,如发现不明电线(缆)、管道等应停止施工,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经处理后方可施工。如发现有害气体外溢、淹埋或人员伤亡事故,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拆除工作开始前,应将电线、管道等通往被拆除建筑物的支线切断或迁移。拆除建筑物前,应在周围设安全栏杆,禁止其他人员入内。切断原给排水、电、暖、燃气等源头和拆除各种管道、线网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拆除工程施工所需要的水、电应另行设计的临时配电线路、供水管道;
人工与机械相结合有些被拆除建筑物有用的材料少,或者为了加速拆除则采用破坏性拆除方法,如用液压锤、液压剪、挖土机或重锤锤击等机械拆除方式。拆除地下物,应采取保证基坑边坡及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与稳定的措施。 拆除工程作业中,发现不明物体应停止施工,并应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拆除工程施工应按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监督、检查。拆除工程施工作业前,应对拟拆除物的实际状况、周边环境、防护措施、人员清场、施工机具及人员培训教育情况等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