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沿海及内河的运输线上,有大量的沿海拖轮和内河拖轮日夜不停地工作着,如我国已定型生产的有沿海660千瓦拖船、沿海294千瓦拖船和长江294千瓦拖船等型号。它们是水上“火车头”,拖带着一串串与火车车厢相似的驳船,组成了活跃在各港口之间的水上长龙。拖船拖带的驳船有货驳、油驳、砂矿驳、煤驳、牲畜驳、罐驳等,它们担负着繁重的运输任务。
拖轮服务业务指向国内外客户提供船舶靠离码头、海上拖带运输、海上交通、海上起重等服务,属于港口作业辅助服务,是港口作业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拖轮服务业务发展与港口经济发展息息相关,呈正相关关系。近年来,受世界宏观经济的影响,港口贸易增长相对稳定。为促进港口经济的发展,我国重点推进区域港口公共资源整合,促进港口码头大型化发展,随着港口逐渐整合,规模日趋增大,港口经济的规模效应亦将突显,对于拖轮服务业务的需求量也日益加大。
早在史前时期,人类已经利用舟筏作为水路运输工具。从古埃及时代到19世纪初叶的漫长历史时期内,木帆船一直是主要的水路运输工具。蒸汽机发明后,运输船舶于19世纪初进入以蒸汽机为动力的新时期,造船材料也逐渐以铁代木。早期的蒸汽机船,是靠安装在两舷的巨大明轮推进的,因此机动船在中国通常称为轮船。19世纪中叶以后,螺旋桨逐渐代替了明轮,造船材料也从用铁发展到用钢,船舶的吨位不断增大。19世纪末,汽轮机和柴油机相继问世,又为船舶提供了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