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罐拆除设施方案
通用消防安全措施及要求
(1)在施工前,制订详细的置换、清污、拆除、外运安全工作方案,包括置换、清污、拆除的项目内容、工期、安全防范措施、安全责任人和监护人,并成立HSE小组,统一协调、指挥施工全过程中的一切工作。
(2)清罐、拆除指挥人员,在清罐作业期间必须亲临现场,及时解决和处理所发现的问题。
油罐拆除设施方案
球罐清洗置换方案一(上)
(考虑现气割器材场资源条件不具备(如蒸汽)及施工成本(惰性气体)等原因,在能够保证安全及有此类施工先例的情况下,考虑了此方案) 气体罐区的六台球罐置换依次单台进行,本方案选择用海水进行置换,具体方案如下:
1、将六台球罐内残液分别抽到残液回收槽车外运;
2、关闭每台球罐除液位计、安全阀以外所有操作阀门;
3、罐区上风50米外设气体燃烧器,液化气钢瓶设长明灯一个。点燃气体燃烧器长明灯,打开其中一台球罐的气相放空阀门,等待球罐压力微正压时停止放空,并关闭阀门。
油罐拆除设施方案
排除油汽
1.排除油气前应认真检查:是否已按要求排出底油(水);是否切实断开油罐的所有管气割器材路系统;是否切实拆断油罐的阴极保护系统等。
2.打开罐顶上部透光孔、量油孔,卸下呼吸阀等,自然通风48小时。
3.打开油罐下部人孔,以风筒连接防爆风机与油罐下部人孔。经检查无误后,启动防爆风机,进行强制机械通风。
4.机械通风应采取正压通风,不得采取负压吸风。防爆风机应安装在上风口。
5.采用逆行间歇式通风。即每通风四小时,间隔一小时,连续通风二十四小时以上,每小时通风量宜大于油罐容积的十倍以上,直至油气浓度达到规定数值后,方可佩戴相应的呼吸器具和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入罐进行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