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桩器做成圆筒形,并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耐打性。送桩器长度应满足送桩深度的要求。送桩器上下两端面应平整,且与送桩器中心轴线相垂直。送桩器下端面应开孔,使管桩内腔与外界连通。送桩器应与管桩匹配。套筒式送桩器下端的套筒深度为250~350mmn,内径比管桩外径大20~30mm,插销式送桩器下端的插销长度为200~300mm,外径应比管桩内径小20~30mm。对于内孔存有余浆的管桩,不采用插销式送桩器。
送桩作业时,送桩器与管桩桩头之间应设置1一2层麻袋硬纸板作衬垫。
施工现场应配备电焊机、气割工具、索具、撬棍、钢丝刷、锯桩器等施工用具;每台打桩机尚应配备一把长条水准尺,可随时量测桩身的垂直度。
应尽量避免使用锤击式沉桩
特别是路基填土高度大于5米的路段,要求必须使用液压式静压机。由于锤击式打桩机落锤时瞬间的冲击力较大,会对原有高填方段路基带来一定的振动影响,破坏原有路基的稳定,特别是路基含水量较大时,连续多次的冲击振动影响会使路基土发生液化,同时受到路面荷载的作用使路基产生滑动面,造成原有路基及路面的开裂,严重时会造成原有路基的滑坡。
桩顶位移:沉桩过程中,相邻的桩产生横向位移或桩上升现象。
主要原因:桩数较多,土层饱和密实、桩间距较小。在沉桩时土被挤到极限密实度而向上隆起,相邻的桩一起被涌起。在软土地施工时,由于沉桩引起的空隙压力把相邻的桩推向一侧或涌起;桩位放线不准;偏差过大;施工中桩位标志丢失或挤压偏离,施工人员随意定位;桩位标志与墙、柱轴线标志混淆搞错等,造成桩位错位较大;选择的行车路线不合理;土方开挖方法及顺序不正确。
预防措施:沉桩期间不得同时开挖基坑,需待沉桩完毕后相隔适当时间方可开挖,一般宜两周左右;基坑开挖注意有一定排水措施,留置边坡。基坑边不得堆放土方,基坑较深应分层开挖;认真按设计图纸放好桩位,设置明显标志,并做好复查工作,选择合理桩机行车路线。
终止打桩的质量控制。
终止值由设计确定,位于一般土层时,以控制桩端设计标高为主,贯人度可作参考;当桩端达到坚硬、硬塑的粘性土、中密以上粉土、砂土、碎石类土、风化岩时,以贯人度控制为主,桩端标高可作参考。当贯人度已达到而桩端标高未达到时,应继续锤击3阵,按每阵10击的贯人度不大于设计规定的数值加以确认。
打桩过程的资料控制。
打桩过程中应详细记录各种作业时间.每打人0.5~lm的锤击数、桩位置的偏斜、后10击的平均贯人度和后lm的锤击数等。桩位要随打随记录,预防错打、漏打,同时应对周围建筑物,地下管线等进行观测、监护,并及时做好记录。要认真做好原始资料的汇总工作,遇到异常现象及时通知有关方面共同解决现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