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资源利用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单位回收、分拣、加工、利用医i疗机构可回收物应取得登记机关颁发的登记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其中,回收单位还应在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应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采取合理的加工利用工艺和污染防治措施,保证安全处置、达标排放 ,防止对场地及周边土壤与地下水造成污染。
江苏福斯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集聚一体化、专i业化、规模化从事未被污染的废医i用玻璃输液瓶、塑料输液瓶(袋)收集、运输、储运处置利用;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等其他再生资源产品的回收及销售的环保企业。
回收未被污染的输液袋
废弃输液瓶(袋)不同于一-般的固体废物,由于其产生途径特殊,存在一定的危害性,在处理上必须谨慎。处理得当使其合理循环利用,既节约资源也减少二次污染,处理不当将会对环境产生污染。
江苏福斯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基于国家政策支持下成立于2019年5月,企业坐落于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兴科路12号,是一家集聚一体化、专i业化、规模化从事未被污染的废医i用玻璃输液瓶、塑料输液瓶(袋)收集、运输、储运处置利用;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等其他再生资源产品的回收及销售的环保企业。
回收未被污染的输液袋
(1)在传r染病区使用,或者用于传r染病患者、疑似传r染病患者以及采取隔离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感r染性医l疗废物处理。
(2)输液涉及使用细胞毒性药w物(如肿l瘤化l疗药w物等)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药w物性医l疗废物处理。
(3)输液涉及使用麻z醉类药品、精神类药品、易制毒y药品和放s射性药品的输液瓶(袋),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回收未被污染的输液袋
根据规定 使用后的一次性医i疗器械属于医i疗废物。根据卫生i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i局联合下发的《医i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规定,使用后的一次性医i疗器械,不论是否剪除针头,是否被病i人体液、血液、排泄物污染,均属于医i疗废物,均应作为医i 疗废物进行管理。使用后的输液瓶不属于医i疗废物。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i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i疗废物,不必按照医i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