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循环寿命
GB/T 31484-201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要求及试验方法
单体、模块或系统 室温容量和能量GB/T 31484-2015(5.1、6.2)
单体、模块或系统 室温功率GB/T 31484-2015(6.3)
单体或模块 标准循环寿命GB/T 31484-2015(5.2、6.4)
模块或系统 混合动力乘用车用功率型蓄电池工况循环寿命GB/T 31484-2015(5.3.1、6.5.1)
模块或系统 混合动力商用车用功率型蓄电池工况循环寿命GB/T 31484-2015(5.3.2、6.5.2)
模块或系统 纯电动乘用车用能量型蓄电池工况循环寿命GB/T 31484-2015(5.3.3、6.5.4)
模块或系统 纯电动商用车用能量型蓄电池工况循环寿命GB/T 31484-2015(5.3.4、6.5.4)
模块或系统 插电式和增程式电动汽车用蓄电池工况循环寿命GB/T 31484-2015(5.3.3或5.3.4、6.5.3或6.5.4)
UN38.3
试验T.3振动(38.3.4.3)
A. 测试对象:表1或表2对应编号的样品
B. 试验前测量电压、称重并记录;
C. 对于≤12Kg电池或电池组,7Hz-18Hz定加速度1g,18Hz-49.8234Hz,定位移1.6mm(P-P),49.8234Hz-200Hz定加速度8g
对于>12Kg电池或电池组,7Hz-18Hz定加速度1g,18Hz-24.9117Hz,定位移1.6mm(P-P),24.9117Hz-200Hz定加速度2g
7Hz-200Hz-7Hz一个循环15min;每个方向12个循环,共计3个方向。
D. 试验后测量电压、称重并记录;
E. 计算出每个样品质量损失、试验前后电压比,并记录;
F. 判定要求:如果无泄漏、无排气、无解体、无开裂和无起火,并且每个试验电池或电池组在其第三个垂直安装位置进行试验后,其开路电压不低于其在进行这一试验前电压的90%,电池或电池组即符合这一要求。有关电压的要求不适用于完全放电状态的试验电池或电池组。
目前传统的检测维护手段存在众多的缺陷,如:人工测量精度差、易受人为因素影响、实时性和连续性差等。因此,传统的检测维护手段不但缺少信息的来源,更没有的综合分析手段,致使无法及时发现已发生的故障和存在的隐患,给生产和安全带来严重威胁。蓄电池在线监测技术的发展使其成为日常维护时的助手,其不但具备监测功能,还可实现综合分析、智能管理、自动报警以及网络监控等多种先进功能,由此可见,采用蓄电池在线监测系统代替人工检测已成必然趋势。
电池中铅、镉检测
CE认证中的2006/66/EC欧盟关于电池和蓄电池中有害物质的限令
EPA 3052:1996硅土和有机质的微波辅助酸消解
EPA 200.8 ICP法检测水和废物中的痕量元素
GB/T 20155-2006电池中、镉、铅含量的测定
电池中检测
2006/66/EC欧盟关于电池和蓄电池中有害物质的限令令
美国04届国会42条法案-第二节-含电池管理法案
EPA 3052:1996 硅土和有机质的微波辅助酸消解
EPA 200.8 ICP法检测水和废物中的痕量元素
GB/T 20155-2006电池中、镉、铅含量的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