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入承担风险不同
1,以商标权出资时,商标权注册人需将商标所有权转让给被投资企业,那么如果合作失败,注册人很可能无法取回该枚商标的商标权。
以商标使用权出资时,即使合作失败,商标注册人仍然拥有商标权,独占使用许可时间一到,注册人仍能重获使用权,在这种情形之下,商标权注册人承担的风险。会小的多,而相应的,被许投资企业承担了大部分风险。
商标入股的方式
将商标权的使用权投资入股的,这种投资实际是以商标使用费形式参与入股企业经营活动的,在这种情况下商标注册人应当与被投资企业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被投资企业应当与商标注册人签订长期的、独占或排他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以切实维护被投资企业的利益。公司的股权颁布,公司经营和管理中是否存在一股东独大或者实际操纵公司。将商标作为投资许可他人使用一旦发生权益纠纷,应当首先解决商标注册人与被投资企业的股权纷争,只有商标撤资后一方当事人继续使用原来作为投资的商标时,才能够追究其商标侵权责任。
商标入股签订入股协议书时要清楚公司破产时偿债的优先次序;(一般支付先后顺序为1破产清理费用;2外有债务(各类借贷,特别是要先支付抵压的借贷);3员工工资;4优先股;5普通股;6股东)。商标入股有两种:一是商标所有权入股;二是商标使用权入股。若以商标所有权入股的,作价入股后办理商标转让手续,将您个人拥有的上述商标转让给你们新开的公司。商标权出资存在什么风险:商标使用权“转让”在法律界定上存在问题。按照我国法律中等民商法的法学理论,财产权的转让不仅可以指所有权的转让,还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等各项权能的单独转让。注册资本也叫法定资本,是公司制企业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本总额,并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
以商标使用权出资,转让的是商标使用权。通常情况下是进行商标独占许可入股,由商标注册人和被投资企业签订长期的商标独占使用许可合同,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被投资企业使用,注册人依照约定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但仍然享有其他权利。以商标使用权出资时,即使合作失败,商标注册人仍然拥有商标权,独占使用许可时间一到,注册人仍能重获使用权,此时商标权注册人承担的风险会小的多,而相应的,被许投资企业承担了大部分风险。2,将商标权作价投资入股,这种投资实际上是将商标权的使用权及部分处置权一并交给了被投资企业。商标入股需要关注哪方面:(1)弄清技术出资人是否拥有技术的处分权。技术出资人必须是有权处分该技术的人。即使是技术的发明人,也未必都拥有技术的处分权。(2)要重视技术出资的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