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阶段:要搞好“三落实”。一是组织落实:测试单位应成立专门机构,负责测试的组织,全方面协调,测试实施、督促检查等。为了便于开展工作,该机构由主管,节水主管部门负责人、车间(部门)主任组成班子和包括管水人员、统计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车间及班级组长和用水,管水人员在内的测试班子。二是技术落实:就是要掌握测试方法,了解测试表格图,摸清用水工艺、设备厂、设施及用水情况,进行人员培训等。三是测试方案落实就是明确测点和内容,选好测试仪器,确定测试的日期和次数,做好人员的分工和协调配合等。因此,参照以往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评价依据,本标准设置了城市节水I级、I级和II级。除“三落实”外,还要健全测试手段,校验计量水表,使之达到规范要求。
基本规定:1.城市节约用水是涵盖城市水源、供水、用水、排水等在内的复合系统,同时涉及经济、管理、教育等众多领域。考虑到上述因素,评价内容分为包括基本条件、基础管理、综合节水、生活节水、工业节水和环境生态节水六类,共34项指标。2.我国已连续多年开展节水型城市评价的实践,有相当-批城市已获得主管部门颁发的国级、省级节水型城市称号。节水管理机构职能薄弱是目前制约城市节水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参照以往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评价依据,本标准设置了城市节水I级、I级和II级。
节水法规及有关规章是开展城市节水工作的重要依据。《国务部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00]36号)明确要求,“加快立法步伐,进一步补充、修改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尽快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科学的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依法管理,严格执行法规,进一步加大执行法规的监督力度,逐步将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优先安排用水量大且浪费严重的项目、统筹规划节水工程,要定出时限,实行目标责任制。开展城市节水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必须有相关法规和上位依据。
管理机构是开展城市节水工作的组织基础。早在1984年,《国务处关于大力开展城市节约用水的通知》(国发[1984]80号)就明确要求各城市政府要加强对节水工作的。1991 年《国务部办公处转发建设部、国家计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节约用水工作报告的通知》(国发[1991]6号)指出,“进一步加强城市节水管理工作的,健全城市节水管理体系,强化城市节水管理机构的职能,搞好节水管理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计划用水waterplanning根据城市的水资源条件、供水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对用水的需求,依据用水定额和非居民用水户实际用水情况,对其在一定时间内的用水量进行核定,下达用水计划并考核的管理方式。节水管理机构职能薄弱是目前制约城市节水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