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3样点编码预布设的每一样点,实行“一点”制度,赋予一个16位的样点编码,即县级行政区域代码6位+土地利用类型4位+样品类别1位+序号5位(00001…)。
编码-6位为县级的各地行政区划代码,含前2位的省级编码。
编码第7-10位为国土三调土地利用类型编码,第7-8位为土地利用类型的一级分类编码,第9-10位为土地利用类型的二级分类编码。
编码1位为样品类别,表层样为0;剖面样由上及下,发生层为1,第二发生层为2,第三发生层为3,第四发生层为4,第五发生层为5,第六发生层为6。
编码2-16位为县级样点顺序码,由普查工作平台生成该顺序码。
4.2.4土壤类型编码本编码参考GB/T 17296-2009《中国土壤分类与代码》(以下简称“土壤分类”),采用层次编码法对各级土壤从土纲到土种的完整编码,作为三普过程的土壤类型编码。编码由土纲、土类、亚类、土属、土种5层代码组成,土纲、土类和亚类3层代码与土属、土种层码间用下横杠相隔,共7-10位码,如一个土种名称ABa_1_5。具体编码规则如下:
(1)土纲和土类编码各1位大写英文字母,以“土壤分类”土纲与土类顺序编排。如“土壤分类”中的铁铝土土纲代码为A,该土纲下个土类为砖红壤,其编码为AA。
(2)亚类编码取1-2位英文小写字母,以中各土类下的亚类顺序编排。对“土壤分类”中未出现的亚类名称,则在“土壤分类”已有亚类名称之后进行字母编排;如某亚类个数超过26个字母,则采用双位码顺序编排。如砖红壤土类下个亚类为“典型砖红壤”,其编码为AAa。
(3)土属编码为1-2位数字,以“土壤分类”中各土类下的土属顺序编排。对“土壤分类”中未出现的土属名称,则在已有土属名称之后进行编排,并以在各县面积由大到小为序。如“典型砖红壤”亚类下的个土属“红泥质砖红壤”,其编码为AAa_1。
(4)土种编码为1-2位数字,以中各土属下的土种顺序编排。如“土壤分类”中未出现的土种名称,通过比土评土,消除同土异名、同名异土,在“土壤分类”已有土种名称之后编排,并以在各县面积由大到小为序。如“典型砖红壤”亚类下的个土属“红泥质砖红壤”土属下个土种“景洪砖红土”,其编码为AA为AAa_1_1。
3.5筛选测试化验实验室土壤普查办负责制定规范筛选土壤三普检测实验室和质量控制实验室技术能力审核工作,明确申请检测实验室和质量控制实验室的准入标准及筛选评审程序,以及土壤三普检测实验室和质量控制实验室管理办法。3.5.1检测实验室各省级土壤普查办,负责从科研教育、第三方检测等机构中,按照检测实验室的组织管理、检测能力、能力验证考核、检测人员、设施环境、仪器设备、工作业绩、违规信用记录等准入条件,初步筛选出检测实验室,原则上每个省(市、区)初步筛选出的检测实验室数量不超过30家,并将初步筛选评审确定的检测实验室、相关申请材料和评审材料上报土壤普查办。
土壤普查办牵头对各省(区、市)推荐的检测实验室组织对检测实验室技术能力进行复核,并发布《第三次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供各省(区、市)在土壤三普工作中选用检测实验室;各省(区、市)在土壤三普工作中,可以选用推荐名录中非本行政区域内的检测实验室。
调查采样。省级统一组织开展外业调查与采样。根据统一布设的样点和调查任务,按照统一的采样标准,确定具体采样点位,调查立地与生产信息,采集表层土壤样品、典型代表剖面样等。表层土壤样品按照“S”型或梅花型等方法混合取样,剖面样品采取整段采集和分层采样。
测试化验。以标准、行业标准和现代化验分析技术为基础,规范确定土壤三普统一的样品制备和测试化验方法。其中,重金属指标的测试方法与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相衔接一致。开展标准化前处理,进行土壤样品的***、化学等指标批量化测试。充分衔接已有专项调查数据,相同点位已有化验结果满足土壤三普要求的,不再重复测试相应指标。选择典型区域,利用土壤蚯蚓、线虫等动物形态学方法与高通量测序技术等,进行土壤生物指标测试。